近日,湖北省人社廳、財政廳印發文件,從2020年1月1日起,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5%。今年將對1月份以來調待增加的養老金予以一次性補發,惠及全省580多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
今年的養老金調整,繼續實行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的調整辦法,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