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問:生育津貼是什么?
生育津貼即為產假工資,是對職工因懷孕、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導致勞動暫時中斷給予必要經濟補償。可以近似理解為是產假期間對于工資收入的一種替代,相當于是生孩子休假期間的補貼。
2、問:哪些人可以領取生育津貼?
根據北京市生育保險相關規定:
參保職工分娩前(含分娩月)生育保險連續繳費滿9個月的,其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支付;
分娩前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的,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支付;
分娩前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連續繳費滿12個月的,職工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予以補支。
3、問:生育津貼發放天數是如何規定的?
目前,北京市生育津貼政策規定,女職工生育或終止妊娠的按日享受生育津貼。
生育嬰兒在享受98天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的基礎上,增加30天生育津貼,即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貼。
如難產的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
下一步,將根據國家統一要求,完善相關政策。
4、問:生育保險津貼待遇如何計算?
生育津貼=參保職工本人終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
此處產假天數為生育津貼發放天數,即128天,另外難產假15天+多胞胎每個加15天。
5、問:怎么領取?由單位還是個人去領取?
生育津貼由參保人所在單位發起申領,單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參保繳費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辦理。也可以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辦理。
6、問:領取生育津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分娩人員”領取生育津貼所需材料:
①登陸“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官網”,在網站首頁的“常用下載”模塊,下載、填寫并打印《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一式2份。
②定點醫院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書》原件、復印件。
非中文材料的《出生醫學證明》和《醫學診斷證明書》需提供翻譯公司出具的翻譯文件,并同時提供具有翻譯資質的翻譯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③不在北京市長期居住的外埠戶籍參保人員,提供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生育證明”及夫妻雙方單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一年內有效)。
(2)“引、流產人員”領取生育津貼所需材料:
①登陸“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官網”,在網站首頁的“常用下載”模塊,下載、填寫并打印《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一式2份。
②定點醫院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書》原件、復印件。
③參保人員《結婚證》原件、復印件。
7、問:什么時候能收到生育津貼?
根據單位辦理申領時選擇的發放渠道相應確定。
選擇用人單位發放:單位于申領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貼款項,單位收到款項后應及時支付給申領職工本人;
選擇銀行代發:生育津貼款項于申領次月15日發放到申領職工個人賬戶。
8、問:妻子無社保,可以用丈夫的生育保險報銷嗎?
不可以*。按照國家社會保險法等政策規定,用人單位的男女職工均應當依法參加生育保險,目的是保障女職工生育期間得到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障。
按照北京市政策規定,參加北京市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產前檢查、住院分娩及領取生育津貼等。參加北京市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只可報銷計劃生育的手術醫療費用,如輸精管結扎術、輸精管復通術等醫療費用。
如女方未參加北京市生育保險,無法使用男方生育保險報銷相關生育醫療費用及領取生育津貼。
*男方的生育保險能否給女方使用,各地是不一樣的,具體還要以當地的政策為準。比如深圳、廣州、廣州、山東、福建、浙江的寧波,這些地方男方的生育保險又是可以給女方用的。
9、問:什么情況補繳生育保險可以補支生育津貼?
第一種,用人單位整體欠繳的,人員名單進入月報的、做月報補繳,可以補支。
第二種,個人欠繳小于等于三個月(不包括分娩、流產當月),補繳可以補支。
10、問:生育津貼審核通過后一直未收到,怎么辦?
如生育津貼已審核通過,但相應款項未撥付至單位或個人賬戶,申領單位或申領人可在綜合大廳顯示屏或咨詢臺進行核實。
11、問:生育津貼低于本人產假工資如何發放?
生育津貼即為產假工資,生育津貼高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貼低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