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幫助繳存企業和職工克服疫情影響,紓困解難,威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3月27日發布實施住房公積金惠民政策。
根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知,受疫情影響未能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可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前繳存,單位無需申請。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最低至5%,或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時間不超過12月31日。企業緩繳期滿后,應恢復正常繳存并在三個月內及時足額補繳住房公積金。
受疫情影響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各類靈活就業人員等新市民群體,可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前繳存。
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員,6月30日前未能正常還款的,可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疫情防控期間,職工提交的申請材料超過規定時限,延長受理時限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