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日前,湖北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明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有關事項的通知》,對企業職工、農民工培訓項目、補貼標準、補貼申領等事項進行了明確。
培訓補貼標準
崗前培訓。依法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新錄用職工,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開展崗前培訓的,可申請享受培訓補貼。崗前培訓內容由企業根據崗位技能需求和企業生產經營特點自主確定,不少于20個課時,一般按照每人不高于5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補貼。結算補貼時新錄用人員須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3個月及以上,并仍在本企業就業。
崗位技能培訓。各地支柱產業、重點企業,可根據生產實際需要,對在崗職工開展新技術、新技能、新工藝等方面的培訓以及轉崗轉業培訓。培訓可采取集中教學、線上線下結合、師帶徒等方式,提升職工專項崗位技能。培訓結束后按照合格人數每人不超過300元標準給予企業補貼,培訓學時不少于20個課時。
以工代訓。對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根據吸納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對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導致停工停業的中小微企業,組織職工開展以工代訓、以訓穩崗的,根據組織以工代訓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支持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各類企業開展以工代訓,同等享受補貼政策。上述以工代訓按每人每月500元標準給予企業補貼,按月發放,最長不超過6個月,補貼資金主要用于開展以工代訓、職工生活補助等支出;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原有以工代訓政策規定執行期限不變。
職業技能競賽培訓。企業職工參加納入縣(市、區)級、市州級、省級、國家級人社部門年度競賽計劃的職業技能競賽,對進入決賽的企業職工,分別按照500元/人、1000元/人、2000元/人、3000元/人的標準給予所在企業培訓補貼;企業圍繞主營業務組織開展的崗位練兵、技能比武,按進入決賽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培訓補貼用于職工參賽期間的訓練費用。
新型學徒制培訓、新技師培訓。新型學徒制培訓、新技師培訓補貼標準按照《湖北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有關規定執行,參保職工技能提升培訓按照《湖北省失業保險支持企業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農民工穩就業職業技能培訓。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扶貧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組織新吸納農民工、待崗農民工開展以工代訓、以訓穩崗,并按照本文件明確的以工代訓補貼政策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在城鎮居住半年以上農民工參加用工單位組織的崗位職業技能培訓,可參照企業在崗職工享受有關培訓補貼政策。
培訓申報及補貼申領
企業在崗職工培訓以項目制的形式,由企業向人社部門申報培訓方案(包括培訓計劃、質量監管措施、考核方案等),經審核備案后實施。
企業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培訓補貼的,應提供年度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申請表、培訓合格人員花名冊、參訓人員勞動合同復印件、“五類證書”復印件(證書信息能在網上查詢的不再提供)等資料。
申請以工代訓培訓補貼的,應同時提供以工代訓人員花名冊、當月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其中停工停產企業需提供上一季度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申請職業技能競賽培訓補貼(含崗位練兵)的,企業應按年度分批或一次性向所在地人社部門申請,并同時提交培訓補貼申請表、參賽人員花名冊、參賽人員勞動合同復印件、競賽計劃文件、競賽主辦單位公布的競賽成績證明等資料。
企業在崗職工參加上述培訓,原則上每人每年享受培訓補貼不超過3次,同一職業同一等級同一項目不能重復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