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發了《廣西壯族自治區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備案管理辦法(試行)》,標志著廣西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納入統一備案管理。《管理辦法》自2020年5月20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指出,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備案適用分級屬地管理。職業資格實施部門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按分級屬地管理對應向自治區或設區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職業資格實施部門為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行業部門擬在我區設立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的,由行業部門向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備案流程分為兩種流程,職業資格實施部門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按分級屬地對應向自治區或設區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備案材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于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手續,并向社會公布。行業部門擬在區內設立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的,由行業部門向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窗口提交備案材料,經備案后上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備案需提交《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備案信息表》,以及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依法成立、注冊或登記取得的相關證照(可共享查詢的不需提供)。
《管理辦法》要求,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實行分級屬地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遵循“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的原則,通過隨機抽查、定期檢查、專項督查等手段,對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進行監管。各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對鑒定機構的考核鑒定活動進行全過程質量督導。同時,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對本行業(系統)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的監督管理。
對于未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擅自開展鑒定工作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其停止鑒定活動。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或其工作人員在考核鑒定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