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減半政策如何計算?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落實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第三條規定,個體工商戶按照以下方法計算減免稅額:
減免稅額=(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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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規定,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7年12月31日終止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5號)同時廢止。
2.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減半政策如何享受?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落實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第二條規定,個體工商戶在預繳稅款時即可享受,其年應納稅所得額暫按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并在年度匯算清繳時按年計算、多退少補。若個體工商戶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需在辦理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合并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重新計算減免稅額,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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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規定,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7年12月31日終止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5號)同時廢止。
3.無償受贈房屋哪些情況下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號)第一條規定:“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4.企業發放的防暑降溫費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因此,防暑降溫費應合并工資薪金所得計稅。
5.財稅〔2004〕172號、財稅〔2006〕67號、財稅〔2006〕68號、財稅〔2000〕30號、財稅〔2006〕66號、財稅〔2003〕204號、財稅〔2000〕97號、財稅〔2000〕21號等多個文件均涉及捐贈個人所得稅全額扣除政策。上述全額扣除政策,現在稅改后是否仍然有效?
答:上述涉及個人所得稅捐贈全額扣除政策的文件有效。其中公益性社會組織應符合公益性稅前扣除資格的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