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政府相關委、辦、局:
現將《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全力促發展惠民生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6月26日
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
全力促發展惠民生若干措施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國辦發〔2023〕11號)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情況,進一步優化調整現行穩就業政策,拓寬就業空間,支持重點群體就業,全力促發展惠民生,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企業穩定擴大就業規模
(一)強化重點行業企業擴崗支持。堅持“五子”聯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緊緊圍繞“專精特新”企業、帶動就業能力強的行業企業、涉及國計民生和生產保供企業,建立企業清單,配備就業服務專員,提供崗位收集、用工指導、人員推薦、技能培訓、政策宣傳等就業服務。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全面落實“直補快辦”,構建政策找人、無感智辦服務機制,擴大政策覆蓋面和落實率。推行“一件事”辦理模式,打包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吸納就業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等就業補貼政策,加速釋放政策紅利。鼓勵影響力強的行業企業建立本領域零工市場或用工平臺,進一步擴大崗位供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各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供穩崗擴崗金融支持服務。鼓勵金融機構面向吸納就業人數多、穩崗效果好的實體經濟和小微企業發放貸款,用好支小再貸款、再貼現,以及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撬動商業銀行加大對民營和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助力其穩定擴大用工規模。支持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合理確定貸款額度,增加信用貸等支持,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續貸支持。(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北京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支持勞動者創新創業。聚焦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群體創業需求,引導其創辦投資少、風險小的創業項目,從事創意經濟、個性化定制化文化業態等特色經營。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推動創業擔保貸款增量擴面,支持更多勞動者創新創業。簡化擔保手續,對符合條件的落實免除反擔保要求,健全風險分擔機制和呆賬核銷機制。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因自然災害、重特大突發事件影響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可申請展期還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職業技能增強就業能力。圍繞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打造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推進“兩區”建設等,聚焦重點行業領域和經濟社會急需緊缺職業,深化校企合作,加強技工院校相關專業建設,開展定制化技能人才培養。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聯合職業培訓機構、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開展各類技能培訓,提升企業員工的整體技能水平。充分用好企業職工教育經費、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等資金開展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等支持。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的企業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給予技能提升補貼,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
(五)鼓勵企業吸納就業。企業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16—24歲青年,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照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鼓勵引導基層就業。穩定“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2023年招募規模。引導高校畢業生到社區工作。免費培養青年鄉村醫療衛生人員,補充農村基層醫療隊伍。北京地區普通高校及外地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全日制本(專)科生、研究生應屆畢業生,到本市邊遠山區基層單位就業,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學費補償優先用于償還國家助學貸款。高校畢業生被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團市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支持國有企業擴大就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同意,國有企業在效益聯動工資總額基礎上,統籌考慮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自然減員情況和現有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2023年可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并作為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會同市國資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等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和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各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穩定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規模。指導招錄機關結合本單位空編和人員退休情況,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