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積極支持10類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允許個體工商戶在規定時間劃定區域內擺攤經營。
《意見》明確,積極支持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復員轉業退役軍人、農村自主創業農民、返鄉創業農民工、脫貧人口、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等10類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對上述群體10萬元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原則上取消反擔保要求,按照規定享受財政貼息。
《意見》要求,各級政府要充分利用現有市場、閑置廠房等場地資源為個體工商戶開展經營活動提供便利,允許個體工商戶在規定時間劃定區域內擺攤經營。鼓勵支持個體工商戶參與特色商圈、步行街、便民生活服務、縣域商業體系等建設。鼓勵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線上經營模式,僅通過網絡開展經營活動的平臺內經營者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可以將網絡經營場所登記為經營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