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青海省開始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統一為年度內累計達到12000元,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80%,不設封頂線。
日前,青海省政府辦公廳制定印發了《青海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方案》,聚焦減輕重特大疾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
按照救助對象類別,分類設定年度救助起付標準、比例和限額。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年度內累計超過2500元以上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按60%救助;支出型貧困家庭成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年度內累計超過6000元以上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按50%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額為2萬元。
在現有資助參保政策的基礎上,對低保邊緣家庭成員中的未成年人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按當年個人繳費標準的50%給予資助;2022年至2025年,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逐年按80%、70%、60%、50%遞減的比例給予資助。
此外,對特困供養對象、孤兒、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
青海省醫療保障局副局長呂東介紹,青海定期將因病返貧和因病致貧預警監測數據推送同級鄉村振興和民政部門,鄉村振興、民政部門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分別納入救助對象范圍后,醫保部門按政策規定給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