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出臺《關于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退休(含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國家規定設定為4%,將惠及全省去年底前退休的915萬人。此次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從今年1月起補發,力爭今年7月底前發放到位。
根據國家規定,浙江省調整辦法繼續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繼續采取統一調整辦法,即所有參與調整的退休人員都按同樣定額調整金額、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標準、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比例和高齡傾斜金額計算調整金額。所有參與調整的退休人員都可以享受32元的定額調整金額。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
在享受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本次調整對高齡退休人員予以適當傾斜。此外,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還對部分企業退休軍轉干部、企業退休原工商業者、按月享受定期傷殘津貼的企業職工及企業工傷退休人員的待遇按一定標準進行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