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社廳、財政廳近日聯合印發《關于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調整辦法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準一致,每人每月增加39元。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一是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繼續采取階梯累加的辦法確定標準;二是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掛鉤比例一致,為1%。傾斜調整按國家政策確定傾斜群體,主要向高齡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及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干部、工傷退休人員進行適當傾斜。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各地人社局、社保局正在按省統一部署,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