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調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標準及擴大保障范圍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在提高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標準、階段性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簡化申領流程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
提高穩崗返還標準。除困難企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延續疫情防控期間已出臺政策外,對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中小型企業,申請2020年穩崗返還,返還標準提高至企業及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100%;大型企業按企業及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執行。
及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對參保繳費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應及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按規定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自2019年12月起,延長大齡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
階段性發放失業補助金。2020年1月至12月,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參保繳費不滿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經本人申請,可申領6個月失業補助金,標準按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執行。
階段性擴大失業農民工保障范圍。對《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參保單位招用、個人不繳費且連續工作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及時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2020年5月至12月,對2019年1月1日之后參保不足1年,目前仍處于失業狀態的農民工,參照參保地城市低保標準,發放2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
階段性提高價格臨時補貼標準。對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補貼標準在現行標準基礎上增加1倍,即每人每月60元,執行期限為2020年3月至6月。
簡化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流程。參保失業人員可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通過線上或線下申領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一次性生活補助或臨時生活補助,可不提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失業登記證明等材料,自審核通過次月起發放。受理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發放期限可延長至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