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社廳、教育廳、民政廳和財政廳四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做好民辦技工院校屬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全省民辦技工院校相關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省級權限委托各設區市人社部門實施,明確民辦技工院校管理及經費隸屬關系,并公布全省調整管理體制的15家民辦技工院校名單。
相關省級權限委托地市實施。一是將行政許可事項“設立技工學校審批”中“設立普通、高級技工學校審批”省級權限委托各設區市人社部門實施,該事項包含福建民辦技工學校設立審批、分立合并、地址變更、名稱變更、類別變更、終止、籌設、舉辦者變更、校長變更、許可期限延續及高級技工學校設立等11項具體經辦內容。二是將公共服務事項“技工學校及培訓機構備案管理”中“技工學校備案管理”省級權限委托各設區市人社部門實施,該事項包含技工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民辦技工學校章程修改備案,技工學校專業設置、課程開設、教材選用備案,技工學校學生學籍和教學管理制度備案等4項具體經辦內容。
明確15所院校調整管理體制。2020年6月1日起,原省級審批、登記的15所民辦技工院校所,按照屬地原則(以辦學許可證上的地址為準)由所在地設區市或縣(市、區)人社、民政部門實施日常管理。分校區管理。部分本次實施屬地管理的民辦技工院校在辦學許可證登記地址之外,跨設區市設有分校區的,分校區應向實際辦學所在地人社部門申請新設民辦技工院校后繼續招生,納入屬地人社部門管理。在取得《辦學許可證》之前,日常管理工作由辦學許可證上的辦學地址所在地設區市或縣(市、區)人社部門實施;校園安全、防疫工作等則由分校區實際所在地設區市或縣(市、區)人社部門會同當地相關部門實施。財政隸屬。自2020年春季學期起,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按屬地原則確定民辦技工院校國家資助資金的財政隸屬關系,各設區市及時做好相關學校有關工作。相關民辦技工院校實施屬地管理后,省級財政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獎補。招生管理。原在全省統一招生的15所民辦技工院校繼續在全省范圍招生,并納入所在地設區市人社部門的招生管理,屬地管理的技工院校每年需向所在地設區市人社局申報招生資格、招生專業及招生數,審核同意后,抄報省人社廳。省人社廳與省教育廳每年將共同發布全省中職學校招生資格學校名單及招生專業名單。各設區市人社局、教育局要積極推動落實在全省中職學校招生資格學校名單及招生專業名單之列的原省級審批、登記的民辦技工院校納入當地的中招招生平臺。招生專業申報應通過“福建省技工院校信息管理平臺”完成。
建立健全誠信管理體系。要求各級人社部門將民辦技工院校的辦學、招生、教學、安全等要素納入誠信管理體系,與學校(機構)評估、項目支持、專項經費補助、示范性建設、實訓基地建設、評優評先等掛鉤。對辦學不規范、規模小、條件差、水平低、無持續發展能力的,及辦學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民辦技工院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其作出整改、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不斷完善民辦技工院校的退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