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家在技能人才評價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取消部分職業資格、引導分類評價、貫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的職業發展通道、啟動和擴大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等等。2019年底國務院又決定,從2020年1月起,分步有序取消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推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這一系列改革措施,對于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構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符合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的新型技能人才評價制度,具有重要意義。體現了以下幾個重要特征和方向:
符合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和基本國情
職業資格是世界各國通行的技能評價制度。但由政府主導實施還是由市場機制決定,要根據不同的國情,不同的市場發展階段來確定。很多市場經濟國家都是在長期市場競爭中形成評價體系。如美國教育服務中心(ETS)的TOFEL,TOELC,英國倫敦城市行業協會(C&G)推出的各類證書都是很有影響的國際證書。德國的工商會(IHA)證書,也是在市場競爭中形成的具有權威和影響力的證書。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必須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進要素市場制度建設,實現要素價格市場決定、流動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最近,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的《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再次強調要“更加尊重市場經濟一般規律,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和對微觀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技能人才評價制度,作為勞動力市場的重要構成內容,也應當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相適應,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引入市場機制,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改革重要方向,應當是依據市場法則,建立相應的評價體系,評價的主體由市場主體承擔,權威性由市場決定,只有這樣,才能破除對技能人才成長和弘揚工匠精神的制約,促進產業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我國人口眾多,勞動力資源豐富,用人單位千差萬別,很難由國家主導形成全覆蓋的統一的人才評價制度,如果離開市場需求,與用人脫節,證書的質量、政府的權威性也難以保證。我國職業資格制度建立初期,由政府主導推動,職業資格制度覆蓋面迅速擴大,深入人心,為今天的改革打下了基礎,但同時也暴露出了很多問題。與20多年前相比,當前形勢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市場經濟改革不斷深化,經濟轉型升級,邁入高質量發展軌道,就業創業面臨新形勢,需要降低就業創業門坎,調動勞動者積極性,為人才發揮作用、施展才華提供更加廣闊的天地。在這種形勢下,評價主體、評價標準和評價方式的多元化是趨勢,減少職業資格的種類,建立市場導向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正當其時。
符合推進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出明確要求,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執法事項”“厘清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社會關系”“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改善營商環境,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目前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完全符合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本著簡政放權、發揮市場作用的原則,將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改為職業技能等級評價,有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關系,確定各自的職能,發揮各自的作用。
推進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需要澄清一些模糊認識。第一,改革不是取消或削弱職業資格制度。人才評價與勞動就業緊密相連,與培養培訓、選拔使用、表彰激勵、人才成長密不可分,是進行人力資源配置管理、提升人力資本質量的重要手段。建立更加符合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評價機制,為企業職工和廣大勞動者提供職業技能評價服務,為企業選人用人以及勞動者求職就業和成長成才提供依據和支撐。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不是取消職業和職業標準,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評價,而是由職業資格評價改為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改變了評價發證主體和管理服務方式,實行“誰用人、誰評價、誰發證、誰負責”,真正發揮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作用,激發市場活力。第二,簡政放權,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政府不是無所作為,而是要求更高,在新型評價體系建設中肩負重任。一是政府主管部門要組織動態調整職業分類、開發和發布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或評價規范,為技能評價提供公共服務。二是對于準入類職業資格所涉職業(工種)要繼續管住管好,技能人員準入類職業資格繼續實行職業資格制度,實行職業資格目錄管理。三是培育市場評價主體并進行監管,確保評價體系的規范運行。
符合技能人才評價的規律特點
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的重要一點,就是減少政府對于職業資格的認定,推動企業等用人單位和社會評價組織,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改革方向,對于增強職業技能評價的針對性有效性,引導技能勞動者崗位成才、技能成才,有著重要意義。技能評價,是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它必須符合技能人才的特點。技能人才是活躍在生產一線的勞動者和價值的創造者,他們的思想品德、技能水平要在生產實踐中體現,也必須靠生產實踐來檢驗。技能不是抽象的、書本上的、題庫中的,必須體現在具體的生產實踐過程中,也只有在生產過程中能夠發揮作用、創造價值,才是真正的技能。同時,對技能人才的評價是綜合性的,不僅對操作技能的評價離不開生產實際,對其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工作業績的評價,也必須與企業生產實際相結合,只有考核其在生產實際中的表現,才能予以準確的評價。因此對技能人才的評價,絕不能脫離生產實際。與生產實際緊密結合,是技能等級評價的生命力之所在。任何脫離了生產實際所認定的證書,花樣再多,層次再高,獲證面再廣,不被企業認可,便不會具有生命力,也就很難真正成為“就業通行證”。從國際成功經驗看,如德國由行業組織主導的證書、美國和日本等由大企業開發的證書,都具有與企業生產實際相結合的特點,也因此得到普遍的社會認可。在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中,企業既是技能人才培養的主體,也應當是技能評價的主體。依托有基礎、有影響力、管理規范、技術領先的企業開展技能評價,發揮企業在技能評價中的作用,是今后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建設的重要方向。在市場競爭中逐步培育和發展社會培訓評價組織,也是市場經濟國家通行的做法。有利于充分發揮各類社會資源的作用,為勞動者職業發展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服務。
因此,當前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意義重大,可以說是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形成以市場為導向的技能人才培養使用機制的一場革命。對于促進就業創業、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