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悉,為支持用人單位穩定就業崗位,減輕企業負擔,根據省人社廳有關文件精神,銅陵市對符合申領條件的不裁員、少裁員的用人單位,免除申報確認程序,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最高可享受到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60%比例的穩崗返還資金。
本次穩崗補貼政策發放范圍,包括在該市參保的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對裁員率達標、上年度未受生態環境部門行政處罰、不屬嚴重違法失信受聯合懲戒的中小微企業等用人單位,采取“免報直發”模式,優化經辦流程、壓縮辦結時限。返還資金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
截止到今年10月,銅陵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服務中心已為3672家用人單位發放穩崗補貼1093萬元,發放資金已經全部撥付至用人單位在社保信息系統中登記的銀行賬戶,惠及全市參保職工84392人。穩崗補貼政策的落實,對緩解大中小企業資金壓力、穩定就業、保障民生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