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內容
(一)公布政策服務清單
各地要全面梳理就業創業政策和服務項目,形成政策清單、服務清單和經辦機構清單并公開發布。
政策清單應包含政策名稱、享受對象、政策內容、申請條件、受理機構等。
服務清單應包含服務項目、服務對象、服務內容等。
經辦機構清單應包含機構名稱、辦公地址、聯系電話、經辦項目等。
(二)創新政策推介方式
要統籌謀劃系列政策推介活動,打包就業政策服務,廣泛開展進校園、進企業、進基地、進村居活動。
要重點介紹黨中央、國務院對就業工作的高度重視,以及出臺的惠企穩企、支持勞動者就業、鼓勵勞動者創業政策措施,幫助企業和勞動者穩定信心、穩定預期。
要緊貼不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需求,采取發放宣傳資料、政策宣講、互動解答等方式,提高政策推介的針對性。
要注重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加大政策宣傳強度,推動政策推介廣覆蓋。
要統籌各方資源,加載稅費減免、勞動用工、社會保險等內容,打出政策推介“組合拳”。
(三)突出重點群體幫扶
要聚焦高校畢業生、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認真落實職業培訓補貼、就業見習補貼、求職創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創業擔保貸款、稅收優惠等政策,穩定重點群體就業。
要扎實推進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去產能職工等實名管理服務,完善跟蹤幫扶機制。
對就業援助對象實施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指定專人負責,制定個性化援助計劃,跟蹤解決就業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
對其中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的,可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
(四)加大招聘專項活動力度
要按照“月月有招聘活動,時時有就業服務”的要求,認真組織全國統一的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搭建人力資源供需對接平臺。
要面向民營企業、小微企業、重點群體,加大就業服務專項招聘活動的力度和頻次,提高人崗對接的效率。
對受外部環境和結構調整影響的重點企業,建立專人對接機制,提供個性化指導,組織專場招聘;對其中的下崗失業人員,充分發揮政府部門和社會力量作用,多渠道、多方式提供就業服務,開展專門招聘活動,努力幫助其盡快實現再就業。
(五)提升群眾就業滿意度
要全面落實人社系統行風建設的總體要求,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行動,簡化優化補貼申領、就業服務流程,清理各類無謂證明,打造群眾滿意的公共就業服務。
要進一步壓縮辦理時限,對具備條件能夠實現“秒批快付”的補貼政策,在收到申請材料后的下一工作日下班前反饋審批結果,其他補貼申領時限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按最大限度減少審核時間的原則作出規定。
要廣泛開展經辦人員政策培訓,加大崗位技能練兵比武力度,通過專題研討、脫產輪訓、遠程教學等方式,提高經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