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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關于實施北京市人力資源服務業促進重點群體就業若干措施的通知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重點群體就業的決策部署,推動北京市人力資源服務業更加深入全面服務重點群體就業,結合北京市人力資源市場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政府+市場”聯合發力,擴大重點群體就業覆蓋面

(一)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企業人力資源經理進校園等就業創業指導活動,深入校園進行政策宣講、經驗分享、實踐指導。創新就業指導方法和手段,發揮就業指導專家庫作用,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對重點群體的就業指導服務。

(二)強化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高校、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聯動合作,積極開展“人力資源市場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等重點群體就業服務周”“北京地區畢業生就業服務月(季)活動”“民營企業服務月”“百日千萬招聘專項行動”“仲夏之約”就業專項服務季、“金秋招聘月”等活動,通過專場招聘、聯合招聘等形式,加大崗位推介力度。

(三)鼓勵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積極參與公共就業服務項目,對于符合條件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可以按照有關政策,給予相應補貼的資金支持。引導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持續為復工復產、災后重建等重點時期的企業提供人力資源服務援助。

二、“穩崗+拓崗”同頻共振,推動創新服務穩保就業

(四)打造“直播招聘樣板間”,以直播帶崗賦能招聘行業,促進重點群體就業,加強直播平臺與政府、企業、人力資源機構等的合作。開展北京市人力資源服務創新發展大賽,重點挖掘在吸納重點群體就業方面產品技術創新的潛力型機構,擴大市場化就業渠道。

(五)有條件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走訪重點用工企業,對接企業需求,掌握企業情況,摸清亟需崗位的類型、數量和要求,向重點群體針對性推送。搭建長效溝通機制,推廣有效模式,重點紓解企業困難問題,促進充分就業。

(六)編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動重點群體就業典型案例,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主動對標先進、學習借鑒、復制推廣,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業更好地服務重點群體就業。

三、“培訓+就業”鏈條服務,提高重點群體就業能力

(七)運用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人力資源培訓領域的成熟技術,整合社會資源和師資,幫助確有就業困難的重點人群掌握一技之長,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發針對性的多樣化課程,面向重點人群開展培訓。

(八)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發相應崗位,搭建“培訓+就業訂單直通車”,推進失業人員、有轉移就業意愿的農村勞動力、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參加免費技能培訓后直接上崗就業。

(九)鼓勵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力等重點群體在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就業,并持續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四、“內需+外延”雙向強化,實施區域協作提高就業率

(十)健全人力資源服務領域跨區域交流協作機制,暢通跨地區勞務協作渠道,引導京津冀區域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持續深化京津冀人力資源服務協作,修訂實施人力資源服務京津冀區域協同地方標準,促進京津冀三地人力資源服務行業融合發展。深化人力資源服務領域東西部協作,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參與對口幫扶地區求職招聘、技能培訓等活動,促進當地農村勞動力及脫貧人口實現就業。

(十一)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加強與河北、內蒙古、甘肅、山西等地家政服務勞務對接,引導家政服務員有序來京。聚焦內蒙古結對地區、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勞務輸出人數較多的中西部省份等重點地區,深入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穩就業促就業行動,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重點地區建立就業工作站、勞務協作服務站及分支機構,建立常態化就業幫扶工作機制,做好農民工、脫貧人口等群體穩崗就業服務工作。

(十二)強化線上求職招聘服務,鼓勵招聘網站設立勞務品牌專區,發動有招聘需求的勞務品牌企業發布崗位信息,為農民工、脫貧人口等重點群體在勞務品牌領域就業擇業打造服務平臺。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和勞務品牌項目比較集中的地方建立子公司、分支機構,就近就地提供專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提升勞務品牌從業人員輸出的組織化程度和就業質量。

五、“引導+規范”協同治理,強化監管營造良好市場秩序

(十三)在全市范圍開展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一體化綜合監管,有效減輕經營性機構的負擔,促進監管工作向規范化、標準化、精細化、協同化方向邁進,全面提升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監管能力和水平。

(十四)扎實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著力規范人力資源服務活動,依法從嚴懲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努力消除影響平等就業的不合理限制和就業歧視,為市場主體招用工和勞動者實現高質量就業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十五)加強對網絡招聘用戶信息保護、反對就業詐騙等方面的監管力度,運用風險提示、約談等多種形式,嚴密防范各類違法違規問題,維護市場良好秩序,切實保障勞動者等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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