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各位參保群眾:
根據《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實施暫行辦法》(瓊府﹝2010﹞51號)第十三條“在本省建立臨時繳費賬戶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不得在本省向后續繳,應及時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到待遇領取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抓緊完成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轉移
省社保中心將于8月起對當月到齡(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0周歲)且養老賬戶類別為臨時繳費賬戶的,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繳費的參保人暫停參保繳費。為確保社會保險待遇權益不受影響,請上述參保人務必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前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轉移到待遇領取地(或戶籍所在地),以免影響社會保險待遇權益。
二、抓緊完成賬戶信息變更
參保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前、女性年滿50周歲前,在建立臨時養老保險賬戶期間遷入我省戶籍的,請于7月24日前憑戶口本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到社保經辦機構或登錄“海南政務服務網”搜索“在職人員基本信息變更(敏感信息)”事項申請辦理信息變更,將臨時賬戶變更為一般賬戶。
以上業務咨詢請撥打12345熱線號碼。
海口市社會保險事業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