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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資訊Policy News
中國四達HR政策寶第三季度信息快報發布

?  公共服務

1.  做好北京市2022年積分落戶公示及落戶辦理工作

?  促進就業

1.  進一步做好發放技能提升補貼工作

2.  集中開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攻堅行動

3.  深化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

?  政策支撐

1.  北京市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基本醫療保險費工作

?  社會保障

1.  調整北京市職工醫保有關政策

2.  北京市2022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

3.  調整北京市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標準


 

2 做好北京市2022年積分落戶公示及落戶辦理工作

2022年公示擬取得落戶資格人員6006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取得落戶資格,可按相關規定辦理本市常住戶口。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時限為2022年7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文件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22年積分落戶公示及落戶辦理有關工作的通告 京人社發〔2022〕6號】

 

2 進一步做好發放技能提升補貼工作

拓寬技能提升補貼受益范圍,將規定的人員范圍擴大到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放寬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繼續放寬至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明確技能提升補貼申請次數,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暢通技能提升補貼申請渠道,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渠道(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北京人社”微信公眾號、“北京人社”APP)申請技能提升補貼。

【文件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做好技能提升補貼擴大范圍等相關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就發〔2022〕24號】

 

2 集中開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攻堅行動

做好畢業生數據對接工作,建立2022年實名制畢業生數據庫,為各區對離校未就業畢業生開展精準幫扶提供數據支撐。市、區兩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運用各種渠道,實施公共就業服務。以落實《北京市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若干措施》為抓手,充分釋放政策效力促進畢業生就業創業。實施推動就業見習提升行動,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該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

【文件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開展2022年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攻堅行動的通知 京人社畢字〔2022〕93號】

 

2 深化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

完善職稱層級和專業設置。藝術專業人員職稱設初級、中級、高級。其中,初級職稱只設助理級,高級職稱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根據藝術領域特點,設置藝術表演、藝術創作、藝術管理和技術保障等4個專業類別。

暢通新文藝組織和新文藝群體人才職稱評價渠道。打破戶籍、身份、檔案等制約,暢通民營文化工作室、民營文化經紀機構、網絡文藝社群等新的文藝組織從業人員和自由職業藝術從業人員職稱評審渠道。

【文件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印發《北京市深化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 京人社事業發〔2022〕18號】

 

2 北京市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基本醫療保險費工作

緩繳適用于在京正常繳納醫療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2022年8月至10月可以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的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對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參保單位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每月按時足額繳納。

【文件來源: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關于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有關工作的通知】

 

2 調整北京市職工醫保有關政策

自2022年9月1日起,在職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計入標準為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繼續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具體劃入標準為:不滿70周歲的按100元/月標準劃入、70周歲(含)以上的按110元/月標準劃入。

自2022年9月1日起,個人賬戶資金專款專用,參保人員不可支取。自2022年12月1日起,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可用于支付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的符合個人賬戶使用范圍規定的相關費用。

自2023年1月1日起,參保人員一個年度內發生的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規定的門(急)診醫療費用,在最高支付限額2萬元以上的,由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60%,上不封頂。

自2022年度起,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障起付標準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一致,調整為30404元。

【文件來源: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關于調整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 京醫保發〔2022〕28號】

 

2 北京市2022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

自2022年7月起,本市2022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月繳費基數上限確定為31884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5869元。

自2022年7月起,在市、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等社會保險代理機構以個人身份存檔,且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以及在各街道(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繳納社會保險的個人,月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520.8元 。

【文件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統一2022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的通知 京人社保發〔2022〕30號】

 

2 調整北京市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標準

2021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人員,自2022年1月1日起,調整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標準。具體標準:不滿65周歲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7元;年滿65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2元。

自2022年1月1日起,符合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待遇條件的人員,基礎養老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887元,福利養老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802元。

【文件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調整2022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障相關待遇標準的通告 京人社發〔202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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