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自治區安排一般公共財政預算基本公共服務老年人福利補貼資金1.38億元,用于為經濟困難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補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50元。
為認真落實《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和《內蒙古自治區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2021年版)》,按照“內容無缺項、人群全覆蓋、標準不攀高、財力有保障、服務可持續”的要求,我區將戶籍人口中的70-79周歲城鄉低保老年人界定為經濟困難老年人,經濟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從2022年1月1日起發放。享受養老服務補貼的老年人80周歲后轉領普惠制高齡津貼,實現老年人兩項福利政策的有序銜接。